2021年12月13日——12月20日
破获查处各类刑事行政案件44起,累计195起
抓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0人,累计293人
抓获各类网上逃犯7人,共计抓获12人
【盗抢骗】快速破获盗抢骗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累计13起13人。
【反电诈】破获电信诈骗案件累计3起11人;打防并重,持续开展反电诈宣传,国家反诈app累计注册8647人。
【追逃工作】抓获各类网上逃犯7人,累计抓获12人。
【经济犯罪】破获涉税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累计破获涉税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打击黄赌毒】查处涉赌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11起18人,涉黄行政案件1起1人,累计查处涉赌案件32起102人,涉黄案件9起11人。
【环境整治】查处违规使用明火案件1起,依法行政处罚1人,累计查处21起21人。
【交通秩序整治】查处酒驾16案16人、醉驾34案34人,各类交通违法1689起;累计查处酒驾38案38人、醉驾58案58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17起。
【其他】查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累计破获其它案件6起7人。
【治安隐患整治】清查各类场所546家,发现并整改隐患59处;累计清查各类场所805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21处。
【涉枪爆】涉爆清查27家,收缴过期炸药450公斤,烟花爆竹6箱(盒);累计涉爆清查52家,收缴过期炸药1000公斤,烟花爆竹76箱(件)。
洪洞县公安局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源头整治,不断将“平安洪洞”冬季会战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部分案情简介
经侦大队大队持续发力,成功破获两起涉税案件
2021年12月18日 ,经侦大队一中队在市局经侦支队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涉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2月19日 ,经侦大队四中队成功破获一起涉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一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警一中队两天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2021年12月12日,刑侦一中队接到被害人报警称,冯某秦以结婚为由,骗取其1.3万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分析研判,于2021年12月19日,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秦(女,34岁,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镇人)成功抓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9月,刑侦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其在2019年被张某乔以办工程为由诈骗13万元。近日,刑侦一中队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乔活动轨迹,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周密部署,一天两夜的摸排蹲守,于2021年12月20日早9时许,在山东省济宁市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乔(男,51岁,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成功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甘亭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网上逃犯
近日,甘亭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网上逃犯进行梳理研判时获得重要线索,因涉嫌盗窃的网上逃犯史某已潜逃至洪洞辖区。
甘亭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藏匿地点,于12月17日将网上逃犯史某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男,53岁,山西省洪洞县甘亭镇人)已移交至办案单位。
苏堡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外省网上逃犯
苏堡派出所民警在对网上逃犯进行梳理时发现外省逃犯马某金的线索,马上组织警力对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在图侦中队的配合下。 于2021年12月20日凌晨,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网上逃犯马某金(男,24岁,山西省洪洞县兴唐寺乡人)成功抓获。
目前,该逃犯已移交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
洪洞警方查处多起赌博案
近日,柴村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来源,对在侦线索认真梳理研判,发现嫌疑人孟华军、李某飞、何某峰等人涉嫌开设赌场供人赌博。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收集固定犯罪证据,于2021年12月17日将嫌疑人孟华军、李某飞、何某峰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孟华军、李某飞、何某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12月17日,刘家垣派出所民警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在侦办张某全开设赌场案时,发现温某杰、郭某龙,杨某平,张某锋参与赌博,经询问,四人均对参与赌博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对四人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17日,赵城派出所民警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在侦办某赌博案时,发现张某有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张某对其参与赌博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万安派出所为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办理身份证
2021年12月20日上午,万安镇万安村的石某报警求助,称其妻子乔某身份证丢失,由于行动不便无法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导致医疗保险无法报销非常着急。万安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携带设备到乔某家中为其采集了身份证照片,办理了身份证。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故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电话:0357-5550110(扫黑办)
0357-6251110(指挥中心)
110(报警电话)
责编:李鹏 景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