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执勤民警通过“高峰期+平峰期定点”的模式,加大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以“出门着急”、“忘带了”、“放车上未戴”、“太热了”等原因作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及时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以案说法,讲解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霍州警方提醒:
下一步,霍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不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养成良好的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责编:李鹏 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