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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2024/9/29 来源: 阅读:22271

      本网讯:(薛苏俊)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和引导全局民辅警坚定信念、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为民服务,2024年9月26日下午,洪洞县公安局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全体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局各警种、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闫志伟同志主持。

       潘非琼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潘非琼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创造了“零过错、零瑕疵、零上访”的优秀业绩。生前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六届辽宁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24年1月被辽宁省委追授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
       会议强调,全局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公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知不足、定措施、抓整改,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求真务实、勤勉尽责、担当奉献的工作态度,以实际行动为洪洞公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体民辅警要认真向潘非琼同志学习:一要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二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捍卫公平正义;三要学习潘非琼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四要学习潘非琼同志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参会民辅警纷纷表示,要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潘非琼同志的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争做新时代的公安人,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编:李鹏 贺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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