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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交警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暨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2025/2/12 来源: 阅读:16932

来源:内黄交警   编辑:王  震

本网讯(贾海亮,杜耀华)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开学季校园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工作。2月11日,内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受邀在县教育局为全县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带来了一堂特殊的交通安全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实际,以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指引,紧紧围绕“人、车、路”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当前辖区涉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和分析讲解的方式,以案说法,深入剖析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分心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针对学校来说,大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同交警做好校区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学校家长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并在每个学期,结合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以及法治副校长等,对全校师生开展两次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着重强调了“带盔上路、系带驾车”的重要性,并针对假期间鬼火少年飙车的严重危害性进行讲解,强调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是家庭、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共同的义务。

此次安全课,进一步丰富了参训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加深了对文明交通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会将交通安全知识和意识渗透贯穿到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不断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形成交警、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随着新学期马上到来

校园周边

又将迎来车流、人流的高峰期

平安是快乐成长的根基

学会规避出行风险

保护自身交通安全

是每位孩子和家长的必修课

步行篇

学生在步行、过马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切不可低头玩手机或横穿马路。即使是行走在斑马线上,也不要有猛跑、横冲直撞、突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危险行为。

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按照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骑行篇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2周岁儿童不能骑车上道路行驶。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此外,别让孩子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开学季来临,家长接送学生出行情况增多,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

作为家长要履行好看护责任,保管好电动自行车钥匙,以免孩子私自驾车上路。家长们要正确引导孩子骑行,骑车时应靠道路右侧骑行,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横过道路应下车推行,切勿斜穿、猛拐。

乘车篇

对于部分年龄较小的孩子,家长们通常会选择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认为这样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但也务必注意孩子们在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除此之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随时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不要随意将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否则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身体很有可能会被甩出车外或撞上路边的其他物体。

除了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外,要拒绝乘坐超员、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往返学校,避免因安全设施不完善而导致的严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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