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三轮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本网讯(杨建军)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三轮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三轮车”包含各类燃油、电动三轮车车型。 二、驾驶“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时,同方向设有多条行车道的,应经最右侧行车道(含机、非混行车道)通行,同方向仅设一条行车道的,应靠车道右侧通行。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三轮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饮酒(醉酒)驾驶、经人行横道或其他过街设施横穿道路、违法停车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未悬挂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共同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此通告
编辑:赵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