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巴勒根 西克热扎提)一张欠条,承载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起纠纷,凸显基层调解的责任担当。车辆出租施工完毕,双方核算账务清晰,车主手持有效欠条,14万元车辆租赁费用却迟迟难以追回,矛盾纠纷僵持不下。托里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窗口主动担当作为,聚焦纠纷症结、依法依规调解,用暖心高效的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矛盾僵局,全力守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5月12日,托里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窗口接到一起涉多名申请人的大货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申请人王某因承接水池工程施工需求,向木某、薛某、谭某3人租赁大货车共计五辆,双方自愿达成车辆租赁约定。工程顺利完工后,双方现场核算全部租赁费用,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结算,王某当场为申请人出具正式欠条,书面承诺小麦收割完毕后,一次性还清全部车辆租赁费14万元。可到了约定还款期限,申请人多次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催要欠款,王某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拒不兑现欠条约定的付款义务,双方矛盾持续激化,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木某、薛某、谭某三人一同来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窗口,申请人民调解化解此次欠款纠纷。
接到群众调解申请后,调解窗口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调解工作,针对性化解车辆租赁费用拖欠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牢牢把握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对面沟通、点对点劝导的方式,全面梳理纠纷起因、厘清矛盾焦点,精准掌握双方实际诉求与现实困难。
针对被申请人王某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支付车辆租赁费、违背欠条履约承诺的核心问题,调解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明晰车辆租赁合约效力、合同履行责任、违约失信法律后果,既讲法理又讲情理,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平和解决矛盾,坚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现场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明确约定被申请人王某于2026年6月1日之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14万元车辆租赁欠款,双方当场签字确认,无任何异议,一起拖欠已久的车辆租赁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民间经济纠纷,精准维护了车辆出租方的合法权益,柔性化解双方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便民利民、高效快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免去当事人诉讼奔波,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调解惠民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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