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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快从重 依法严惩!霍州市公安局连续查处3起涉疫案件
发布时间:2022/10/7 阅读:24839

       本网讯:(丁卫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广大群众遵从法律、遵守政令,从而保障疫情防控更加精准,把疫情风险降到最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罔顾大局,不遵法守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给战“疫”添乱。霍州市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严打击,依法快侦快破,形成强大震慑,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例(一):隐瞒行程、未主动报备被行政拘留10日

       2022年10月4日,货车司机刘某从外省疫情重点地区拉货返回霍州后,未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报备,逃避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在被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调时刻意隐瞒自已行程,给疫情防控造成严重风险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男,现年42岁,霍州市南环办南庄村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 “黄码”不居家隔离   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日

        2022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我局南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一酒店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经查,违法行为人常某(男,现年26岁,现居住霍州市永康路中镇国际花园)带朋友乔某(男,现年28岁,霍州市人)到自己在酒店开的房间入住,在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对该两二人扫码检测时发现乔某为赋黄码重点人员, 该二人拒不执行防疫规定,强行闯卡进入,并用手推拉执行任务的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

       目前,违法行为人常某,乔某因寻衅滋事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案例(三): 顶风违规操办喜事 聚众聚餐被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7日,我局李曹派出所在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张家楼村村民乔某某,雇用理事会郝某某等人,违反规定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其儿子办理婚宴,致使人员大规模聚集,造成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经查,乔某某(男,现年51岁,霍州市李曹镇张家楼村人)、郝某某(男,现年68岁,霍州市李曹镇范村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分别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霍州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巨大,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李鹏 景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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