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尧都警方查处3起涉疫违法案件(四)
发布时间:2022/12/4 阅读:34363
本网讯:(田哲斌)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打涉疫违法犯罪。日前,在尧都区实施静态管理期间,尧都区公安局果断行动,先后查处3起涉疫违法案件。 11月29日,尧都区某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李某某在高速路口点对点接外地来临供应车辆时,敲诈送货司机钱财,后被公安民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11月30日,尧都区居民张某编造“决定在全区(含临汾经济开发区)继续静态管理至12月4日24时”的信息并发至手机微信群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公安民警于12月1日将张某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12月1日,尧都区金殿镇某加油站工作人员王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开门对外营业,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责编:李鹏 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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