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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静乐县诚开展机动车
发布时间:2023/4/4 阅读:18369

关于在静乐县诚开展机动车"礼让斑


马线”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继续汛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朝阳街作为示范路段,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启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和采取现场查处方式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对上述违法行为,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上述事项自公告发布3个日起施行,并于4月3日开始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杨双平 巩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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