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乔山底村书记卫三会是“私挖乱采”还是为民谋福?
发布时间:2024/6/26 阅读:17666
本网讯:近日有网民反映,在山西省侯马市上马办事处辖区内有“私挖乱采、非法卖土”等违法行为。最为严重的是上马办事处乔山底村书记卫三会位于其村北浍河南土场。给附近农田造成塌方、水土流失、减产等灾害。多次向侯马市上马办事处、侯马市自然资源局、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无果,特请求媒体曝光。网民疑问:一、卫三会在该土场取土卖土,属于私挖乱采吗?合法吗?有取土相关手续吗?村委财政收入多少?二、上马办事处已对该土场进行封闭治理,为啥每晚还在取土?三、国土资源局称该土场为以前浍河治理淤泥垃圾倾倒处,现请108国道项目部帮忙清理,是否属实?四、中交一公局108国道侯马段,这样的垃圾作为国道路基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上网民疑问请侯马市上马办事处主任、国土资源局局长、中交一公局108国道侯马段负责人,请严肃回复.村委书记主任作为村级组织的负责人,如果涉及非法取土,其处罚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非法取土可能触犯《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非法取土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能面临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2.刑事责任:如果非法取土行为构成犯罪,如非法采矿罪等,村委主任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罚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3.党纪处分:如果村委主任是党员,还可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面临党纪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等。民事责任:如果非法取土行为导致他人或者公共利益受损,村委主任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4.免职或罢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如果村委主任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免职或者通过村民大会罢免。5.信用记录:非法取土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中,影响今后的信贷、招投标、市场准入等。在处理村委书记主任非法取土的问题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村民发现此类行为,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来源:黄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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